刘先生家在北行,准备搬家到新区。
8月9日晚6时许,他开始按照贴在房门上的广告打电话。
给一家“搬家公司”打电话,“对方是一个小伙儿接的,我其实东西不多,钢琴、洗衣机、冰箱、一些衣服和纸盒箱。”
不过刚过半小时,电话又过来了,刘先生说,这次是个女的,但他认为知道他搬家,应该就还是,“她问我搬家定在几点了,我反问‘不是已经定了吗?’她又说,你要是嫌晚,那我们8点半就去吧。”
双方约定:搬钢琴200元,其他运费200元。北行4楼,沈北2楼,共6层,一层10元,共60元。经过讲价,这一次搬家总共费用450元。定在次日中午12时上门。
心想着可以提前搬家,刘先生就没多想,把时间又定在了早上8点半。10日8时30分,一辆北京兄弟搬家公司的车来了,不过刘先生的爱人看到车上的搬家公司名并不是“好运来”,而是“莱×”,来了一名司机和一名搬运工。
刘先生说,“这两人上来之后就说钢琴搬不了,空间不够。我赶紧拿尺量了一下,尺寸正好,钢琴肯定能出去。”
“对方告诉我,如果给550元就给搬,被我明确拒绝了。哪有这么涨价的!”刘先生说,“对方立刻骂了他一句,我也骂了他一句。”
两人没提钱的事儿,随后转身下楼了。刘先生后来反应过来,“应该就是差钱。”两人走了不久,一个电话就打了过来,“问我是不是要搬家,也自称是莱×的。我说你们不是刚才来两个人了,不是已经走了吗?”刘先生说。
在先后与3家搬家公司联系后,才终于把东西都倒腾回家。原本2个小时的搬家,折腾了刘先生18个小时。
细想这其中的艰难过程,刘先生悟出些自己认为的道理:只跟一家北京家公司确认了具体流程,却连续接到其他几家的电话,这其中可能存在的“转包”规则,水挺深!